Column
- 高橋和久, 順天堂大學呼吸器內科教授
- 2015年12月9日
- 読了時間: 2分
專欄
肺癌與免疫細胞治療
在我們的設施裡, 從2009年初開始,將不能動手術的非小細胞肺癌病患作為對象, 把分子靶向藥物的活性化本身淋巴球療法(α・β T細胞療法) 1個療程(6次)追加上去來進行檢討其效果的臨床研究。
成為對象的是, 已經完成了第一線的白金製劑等的抗癌劑治療, 對第二線的吉非替尼(德蕾莎)或者是厄洛替尼(特羅凱)的投入是, SD(穩定), 或雖然是PD(進行)但在臨床上是被認為有用性的病患。
不適合這些條件的病患但希望接受免疫細胞治療的人士, 我們會介紹專門在執行並且具有確實業績的醫療機構。
這個臨床研究目前在2010年10月, 有登錄6個病例, 有獲得數例是腫瘤標誌有減少的效果。
作為進行這樣研究的理論背景是, 有幾個論文報告。
首先, 如果對癌細胞投入德蕾莎及免疫細胞的話, 具有抗癌效果的IL-12物質產生很多。
另外, 在使用白老鼠的實驗時, 將肺癌細胞移植到皮下, 然後來比較 什麼都不作的群體,單獨投入德蕾莎的群體, 德蕾莎加上免疫療法一起併用的群體時, 併用群體的腫瘤增殖的型態是最緩慢。
且說, 在第一線的階段時不把免疫細胞治療加上去, 而把分子靶向藥物加上去是因為考慮到抗癌劑的副作用是會把白血球減少的關係, 要充分的進行免疫細胞治療所須要的淋巴球有無法採取的可能性。
這一點, 德蕾莎及特羅凱, 對病患的免疫狀況的影響會比較少。
另外, 選擇了α・β T細胞療法是, 因為可適用的範圍是最廣泛的關係。
觀察到目前為止的狀況, 等到癌症的末期才導入時, 只靠沒有抗原特異性的α・β T細胞療法就能夠獲得很大的效果, 是非常的困難, 當初是想在術後要預防再發的最初的階段來使用的話才能期待會有效果。
只是, 像這樣子的使用方法對於要獲得一般的醫療者及社會人士的理解的話, 一定要具有科學的根據是不可缺的。
相我們這樣在進行的只有小規模臨床研究的結果是有限的, 我想以後要與其他的醫療機構共同的, 以大規模的隨機比較試驗來証明其效果是有必要的。
另外, 雖然有許多在執行免疫細胞治療的機構存在, 但是也期望能統一其手法, 品質是由第三者來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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